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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试卷命题管理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试卷命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考试成绩的可靠、可信。现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 制定试卷命题及试卷管理制度。

一、命题原则

1.以本课程的教材内容为基本范围。

2.以考核学生知识能力为基本目标。

3.以保障考试命题质量为根本要求。

二、命题要求

1.试卷难易适中、形式多样;文字规范、便于理解。

2.参**应明确、科学、有依据。

3.评分标准要求合理、简洁、客观。

4. 统一考试科目要求命题人出 A、B 两套试卷。

5. 自主考试科目要求任课教师以授课班级为单位自行命题,不同授课班级不能使用同一套试卷。

三、命题的组织和步骤

1.组织

(1)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属科目的命题组织与审核工作,教研室审核后交学院审核。

(2)统一考试科目,由所属科目任课教师共同商议确定命题人。

2.命题程序

(1)命题人编制符合规定数量的试卷。

(2)编写相应试卷的参**和评分说明。

(3)命题人负责本课程试卷、答卷、评分细则的审定, 并报教研室主任、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并签字。

(4)命题人将签好字的试卷、答卷、评分细则纸质版及电子版在规定日期内交给教学秘书,汇总后统一交到教务处。

四、审题标准

1.杜绝政治性错误。

2.杜绝知识性、科学性错误。

3.试题尽量覆盖到本学期教学内容的各章节,突出重点,符合课程标准。

五、工作纪律和保密事项。

1. 命题人及其他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在考试之前泄露试题内容,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2. 命题人必须妥善保管试卷纸质稿和电子稿,并交教研室和学院存档。

六、本规定从颁布之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