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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1. 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本院教学中的各项工作,熟练掌握本院教学进程和教学点分布情况,及时反映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经验和规律,完成本科生教学各时段的工作总结。

2.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安排部署教研室主任进行排课,经院务会通过后,录入教学系统,形成每学期的学院大课表。

3. 根据学校人事分配改革方案和学院绩效考评办法,牵头组织学院教师的本科生教育工作量统计及审核工作。

4. 配合教务处做好学期初、学期中的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各教研室提交教学检查相关材料。

5. 组织教师申报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下发的教学改革类项目。

6. 组织教师参加提升教师综合能力的各项培训,做好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

7.学期末做好每学期的教材征订工作。

8.对接组织人事部做好每年新进教师的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9.做好各级**监考及学术活动的轮排工作。

10. 配合教务处、宣传部等职能处室填报各种教学工作登记表。

11. 在考试环节中督促检查各任课教师做好试卷收集整理和成绩录入上报等工作。

12. 按照教务处和院系的要求,完成相关日常事务性工

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