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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听课互评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听课互评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听课互评制度。

1.每位院领导每学期听看课至少 4 次、教研室主任每学

期听课4-6次,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2.听课过程中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能草率从事,

每次听课要做好详细记录。

3.听课后要主动同被听课教师反馈本人意见,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4.连续两个学期没有完成院规定的听评课任务的教师, 进行院内通报,并酌情扣发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