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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工作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工作制度

1. 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主持的室务会议,讨论处理教研室的重大问题。

2. 实行集体备课制度,不断提高备课质量和课堂教学水平。

3. 建立教研室学习制度,按照学校的要求,教研室定期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至少每两周应开展一次教学法的学习和研究活动,要求教师做好记录,并存入教学档案。

4. 建立相互听课制度,教研室成员应不定期地相互听课,作好听课记录,并及时反馈意见。

5. 每学期开学前应安排好所有教学任务,在学期中不定期地开展教学检查,每期末应对所有承担的教学活动进行教学总结。

6. 收集整理好本教研室教师教学文件、荣誉证书、外出学习培训证书等档案工作。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