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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职责概况

党委书记是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等。

二、具体职责

1. 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并保证监督在本学院的贯彻落实。

2.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 主管党委全面工作和本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党委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订院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主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指导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

5.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并协助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做好考核、选拔干部工作。

6. 负责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的审查和发展新党员的审批工作。

7.领导并支持学院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8.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9.配合做好学院有关行政工作。

10.完成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