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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青海大学2016年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青大组人字(2016)34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6]182号)精神,为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6年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拟晋升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培训、专业或其他形式培训两部分,共90学时。

(一)公需科目培训

2016年公需科目培训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创造与经营》、《网络效应》共两个必选科目,每门计15学时。公需科目培训为必修科目,由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以网络培训方式组织进行。拟晋升职称人员根据个人时间,自行前往继续教育学院报名,按培训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二)专业或其他培训

今年学校将不再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或其他培训工作个人自行选择完成。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参加的校内培训(如干部自主选学、青年教师素质拓展培训、教师网络课程培训、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夏季小学期专业讲座等)和参加的校外培训(如集中培训、案例教学、学术研讨、技术考察、咨询服务、外单位进修学习、出国培训、考察、研修以及通过公众传播媒体和互联网接受远程教育等)。以上均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可采用网络培训、集中面授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及管理 

《继续教育证书》由校组织人事部统一管理并登记发放,参加各类培训时,由个人将培训内容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并由培训单位盖章确认。

五、培训学时核定

自2016年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部长令),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时间累积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及其他培训不少于60学时。每年10月中下旬,组织人事部另行下文进行继续教育学时核定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继续教育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出版发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重要渠道。参加培训人员,要把参加培训和提高自身素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思想上重视,学习上刻苦。

(二)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各有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确保教育培训时间。 

 

 

2016年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