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学院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1. 每学期初,院党政领导班子就教学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教学思路,改进教学方案,并通过集体备课制度予以贯彻,切实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

2. 集体备课由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内容做出相应安排。教研室主任全权负责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活动,统筹安排,严格把关,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集体备课应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等。

3. 各教研室应根据课程的特点,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集思广益,研究和探讨教学大纲实施、教材及配套教学辅导材料的选用、教学内容理定、教学方法和手段使用、相关课程之间的技术衔接等问题。根据各教学班不同的授课对象、教学要求、课时安排,集体讨论研究其教学内容和方法,确立重点、难点,安排教学进度。

4. 集体备课做到“三定”、“四统一”。“三定”即定时间、定内容、定备课人;“四统一”即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内容,统一重、难点,统一教学目标。教师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已的实际,写出个人教案。

5. 集体备课采取一人主讲大家讨论的办法,把集体备课到实处。主备教师提前做好主备稿的撰写工作,要认真钻研教材,准确地把握重、难点,写好讲稿,提出教法建议。

6. 应通过集体备课将科研引入教学。教师应在集体备课中密切关注与教学密切相关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把握形势,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以此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7. 集体备课应与教研室领导及同行专家的听课结合起来,建立评课制度,鼓励教师互相听课,取长补短,相互交流,互勉共进。教研室主任应结合听课情况,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帮助教学中存在问题的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8.集体备课中应注重完善各项教学文件,尤其是教案、讲义和进度表,应在集体研讨中不断完善,或书写清晰,或打印装订,或制作多媒体课件,备好待查。

9.集体备课中应有加强与学生联系的内容,建立与学生随时沟通的机制,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把学生的听课反馈作为集体备课的重要参考。